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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保监局接收保险投诉近2000件
2016-03-15 08:37:00
 

  说到保险,似乎已不再局限于一种保障。如今的保险可以赔偿损失、可以保障权益、可以理财,越来越多的功能也带给了消费者越来越多的麻烦,理赔标准模棱两可、存单变保单、分红不及银行定存……

  3·15来了,过去一年的保险投诉可以打个总结,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成为投诉重点,12378热线成为投诉最主要渠道,诉调对接成为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四川保监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应更多从自身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12378热线投诉占八成

  成最主要投诉渠道

  据统计,2015年,四川保监局共接收保险消费者投诉1838件。其中,财产险领域保险消费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理赔速度慢、理赔标准不统一、理赔服务质量差等;人身险领域保险消费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销售误导、不按规定进行风险提示和回访、退保纠纷等三个方面。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银邮类保险代理机构销售误导。

  此外,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2015年共接到咨询及投诉2367件,投诉案件涉案金额达9667.81万元。达成一致 1001 件,涉案金额为5169.03万元,处理成功率68.84%(扣除处理中的案件),履约率100%。

  数据显示,目前,12378热线已成为四川保监局接收保险消费投诉的最主要渠道,从“信、访、网、电”四大投诉来源上看,四川保监局通过12378热线接收投诉占所有渠道投诉的82.21%,其次是网络接收。

  诉调对接成为低成本高效率纠纷解决方式

  一直以来,消费者都在寻求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就这一问题,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相关负责人给出答案,“对保险消费者而言,诉调对接是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

  诉调对接是指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这种方式特别适合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参与下的调解,保险消费者能及时获得理赔服务,确保受害人及其家属得到及时足额赔付,使道交事故当事人能够尽快解决纠纷、止争息诉。

  “但诉调对接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纠纷所涉保险公司必须是省保协会员单位,纠纷双方中保险消费者一方须为保险个人消费者;纠纷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并且纠纷属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快速处理;纠纷发生1年以内,未经人民法院裁判、仲裁机构裁决或省保协调委会调解,且保险金额不高于65万元。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可对销售人员讲解过程录音录像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在养老、医疗、汽车、财产、意外等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保险需求也逐步升级。四川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特别是人身险产品时,应更多地从自身实际需求和支付能力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所以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支付能力选择保险产品,要考虑自身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以避免中途退保带来的损失。注意区分缴费期间和保险期间,避免缴费期满后,才发现保险期间还未到期,无法取出本金。

  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投保提示书是购买保险时的重要环节。重点关注犹豫期、现金价值等关乎切身利益的重要概念。按《保险法》规定,退保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一般而言,退保会有经济损失。

  此外,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签单保险合同时,可对销售人员的讲解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避免后期出现销售误导纠纷,却无法举证。

  华西都市报记者马皓月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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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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