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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产品合同里的这条把专业人士也“搞懵”啦
2016-03-14 17:29:00
 

  近期有高净值客户吐糟:自己买的私募产品不仅没赚到钱,而且私募基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用缩份额法提业绩报酬。而更让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惊讶的是,这家私募基金公司是由前公募基金明星人物陈扬帆成立的上海猛犸资产管理公司。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挨刀?

  A股接连几次大幅下跌,公募基金更是在股票底仓的约束下深受重伤,阳光私募们也在抱怨日子过得苦哈哈。

  这不,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最近看到一篇帖子,一位高净值客户就吐糟:自己买的私募产品不仅没赚到钱,还说阳光私募基金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悄悄用缩份额法提业绩报酬。

  更让牛妹惊讶的是,这家私募基金公司是由前公募基金明星人物陈扬帆成立的上海猛犸资产管理公司。于是,正义满满的牛妹瞬间柯南附体,立即展开了调查。

  缩份额提报酬辨真假

  还是先和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一起来看看,这位高净值客户究竟说了些什么?

  @京宏一郎:“就是那个被你们媒体去年疯狂花痴吹捧的什么基金届“吴秀波”cyf,私募基金每三个月计提一次业绩报酬的方式很无耻,造成了大量私募喜欢高仓位的搏短期收益,在我大A股波动如此明显的市场这种方法让私募也可以变相的旱涝保收,比公募基金的管理费可耻多了。

  问题就在这,用的是缩份额法提报酬,提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知道,持有人也看不到自己的份额。哪有阳光私募提的时候不告知客户的。而且客户都是公募基金同事哦,有些人买了很多。”

  看完以后,牛妹更加震惊,居然不仅只有这个高净值客户,还有来自公募基金的专业人士也懵了!!牛妹简单总结了一下,这位持有人提出了两个问题:1、私募基金用缩减份额计提业绩报酬费是否合理?2、份额是悄悄减少的,私募公司有没有履行通知业务?

  为此,牛妹特意找到猛犸资产的负责人陈扬帆,看看这位昔日公募基金的明星人物给出的详细解答:

  “这种主动缩减份额提取计提报酬不是完全准确。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提取业绩报酬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净值法,另外一种份额法。猛犸资产公司旗下的私募产品,有的是采取净值计提法,有的采取是按照份额法,具体的提取方式则是在基金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文合同。投资者可以在签订的私募基金合同中相关的基金费用与税收条款中找到相关规定。”

  以猛犸光辉岁月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为例,该产品每月20日接受申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新客户申购100万起,老客户追加10万元起,管理费2%,托管运营费0.2%,每笔认购/申购资金锁定1年,按高水位法提取超额业绩收益的20%。

  何为业绩提取日?管理人将根据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笔投资高水位净值法,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提取业绩报酬,业绩报酬计提日为持有人赎回日、分红日、清算日或业绩报酬结算日(开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称为业绩报酬计提日。

  何为高水位提取法?说白了,就是当业绩提取日,产品累计净值创出新高,私募公司就可以提取。这也是私募行业的普遍做法。

  在这份产品合同中,第十八条基金的费用与税收条款下,第5条业绩报酬,第(2)业绩报酬的计算中,明确写道:“报酬结算日,管理人计算每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应计提业绩报酬金额,如果有可提业绩报酬的投资,对可计提业绩报酬的每笔投资分别计提业绩报酬。累计份额净值保持不变,计提业绩报酬对每笔投资对应的产品份额进行扣减。扣减的份额对应的产品资产作为业绩报酬由托管户划出支付给管理人。”

  啥意思?简单点儿,如果猛犸光辉岁月的净值从1元涨到1.2元,持有人购买了100万份,来看两种方法有何不同?

  1、若按净值法:私募公司按照超额收益(1.2-1=0.2元),提取20%业绩报酬比例,那么就会收获0.2*20%=0.04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0.04)*100万份=116万元。

  2、若按份额提取法:0.04/1.2*100=3.33份,单位净值仍然是1.2元,那么持有人的总资产就会变为1.2*(100-3.33)=116.004万元。

  也就是说,这两种提取方式投资者最后拥有的资产几乎是一样的。

  份额提取法更优

  净值法,份额法,哪个作为提取法更合理呢?

  多位私募人士向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直言,目前阳光私募行业流行的净值提取法,此种方法直观方便投资者理解,但是份额提取法其实更合理,能够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沪上一位私募人士就向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表示,自家公司旗下的部分产品也是采取份额计提方式。原因是净值提取法会有两个缺陷:一是,在某个特定时段,会造成对老持有人的不公,这个是无解的。比如,私募产品在此前业绩报酬的高点提取,新进来的持有人在低点进入,然后在未达到原先高点时退出,基金公司是无法提取业绩报酬的;

  第二,在计算累计净值时,按照净值法,提取部分是直接加回去的,没有办法反映出市场的波动。私募产品的单位净值涨幅比例与累计净值的涨幅比例会出现偏差。而采用份额计提法就可以将这两个问题全部解决,只是客户目前很不习惯。

  特定时刻该怎样理解?牛妹先简单举个例子,持有人购买的私募产品从1元涨到1.5元,按照规定会对赚取的0.5元提取(0.5*20%=0.1元)的业绩报酬。

  按照净值法,该私募产品的净值回到1.5-0.1=1.4元。若该产品净值不能超过1.5元,就不能提取业绩报酬。若市场行情不好,该产品净值又跌倒1.1元,这个时候有新进客户以1.1元价格购买,产品随后涨到1.3元,该新进客户每份获利1.3-1.1=0.2元卖出。由于该产品的净值没能超过1.5元,私募公司针对该客户的盈利部分将无法提取业绩报酬。如果对这个客户单独计提,就会造成对应客户的产品净值变更为1.3-0.2*20%=1.26元。这样就会形成每个时段进入的客户,就会对应不同的基金净值,而此时产品公布的净值只有1.3元一个。

  若按照份额法,不同时段进入的客户面对都只有一个产品净值都是1.3元,而各自拥有不同的份额,很容易计提业绩报酬,从而弥补净值提取法的不足。

  信息披露存障碍

  在听了众多私募人士的详尽分析后,理财不二牛(微信号:buerniu5188)也产生了疑问:既然份额提取法更具优势,私募公司还可以因此获益分享到更多的业绩报酬,为何净值提取法会成为主流?

  前述沪上私募人士进一步向牛妹解释道:“根本原因在于净值提取法,更为直接客观,持有人很容易接受。而份额提取法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一种被偷了钱的感觉,其接受会有一个过程,需要私募公司花费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与客户的沟通。其实,客户的资产都在托管行的监管之下,持有人的资产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深圳某资深私募人士也向牛妹表示,造成投资者感觉不知情的主要原因还是私募基金公司普遍的信息披露系统严重滞后,系统支撑很差。目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都是一周公布一次净值,而且只公布产品的单位净值。这样投资者只知道净值变动,持有人的份额以及总资产都是看不到的,可以说体验感非常糟糕,就更别提互联网下那种极致体验感。

  牛妹也终于明白了为何那位购买猛犸资产的客户会有那种被偷了钱的感觉。

  该资深私募人士则给出了具体建议,由于份额计提法,很多百万富翁们搞不懂,在签合同前又没有仔细阅读条文,就会有种被骗的感觉。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再提取报酬后,对提取的方式、资产份额前后变化、总资产变化以邮件等多种形式通知客户,就可以很好规避相关矛盾。然而解决上述问题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每周向客户披露信息时,列明客户的产品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持有份额以及总资产金额,但是这样对私募信息披露的系统成本要求会很高,特别是运营成本。若私募基金公司自己找公司来开发系统,初步估算下,这套系统成本至少也要十几万元,这就要看私募公司舍不舍得投入。关于份额提取法,还需要整个私募行业一起来努力。

  据牛妹打听,目前也有部分私募基金公司旗下的产品采用份额提取法。对于私募基金公司而言,直销客户维护度更高,也更愿意采用份额提取法,代销客户则多采用净值提取法,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则和私募公司的话语权、代销机构的选择、客户的意愿有很大的关系。若投资者想修改计提报酬的模式,则需要所有持有人和私募基金公司签订新的补充协议,任何一位持有人不同意都无法完成变更。(来源:微信公众号 理财不二牛)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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