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7月收尾 全面减税定标】3月3日,全国两会召开。在今年的两会热词搜索中,供给侧改革无疑是一个被高频率提及的词语。
3月3日,全国两会召开。在今年的两会热词搜索中,供给侧改革无疑是一个被高频率提及的词语。
事实上,从2015年11月以来,中央高层频繁提出供给侧改革,在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供给侧改革也被定调为2016年改革与发展的四大看点之一。
按照中央部署,供给侧改革核心是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而对于具有牵一发动全身作用的财税改革来说,当前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减税降费,逐渐减轻企业负担,从而提高社会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具体来看,税制改革方面包括营改增、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改革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工作都将是此次减税改革的范围。
营改增首当其冲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首次提出了供给侧改革。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改革更多指向了减税降费,而在减税方面,“十二五”期间没有完成的营改增则成为此次改革首当其冲的减税对象。
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没有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综合看其占营业税的比重超过67%。
不过,多位财税人士坦言,决策层对今年全面完成“营改增”的要求还是持肯定态度的。“税务测算工作已经启动,最新消息可能在今年7月份就要有一个收尾工作。”一位税务系统人士说。
加快推进上述四个行业的“营改增”工作成为减税一个重要举措。
2月22日,建筑业关于“营改增”的内部文件发布,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对此,普华永道中国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建筑业与房地产业息息相关,如今建筑业税率已定,下一步房地产业“营改增”大旗或将拉起。
此前,胡根荣曾预测,房地产业税率或跟建筑业保持一致,同样为11%。统计数据显示,建筑业年产值近16万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500万,建筑业的“营改增”启动将大大推进税制改革的进度。
在今年两会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建议要逐步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在他看来,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进一步简并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在充分论证、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税率档次。第一步可考虑将制造业17%的标准税率降低到13%。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透露,目前税务总局已专门成立了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将分步有序推进改革。按照2016年上半年开展局部试点、2016年下半年扩大试点、2017年主要措施基本落实、2018年至2020年全面提升的部署安排,稳步推进。
全面减税目标
“减税不能只提总量,一定要落实到减什么税,减谁的税。”在社科院经济学部会议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
事实也正如高培勇判断,“十三五”期间的减税目标主要锁定间接税,除了即将完成的“营改增”,下一步就是资源税,环境税的改革,而个税改革的呼声也渐起。
在每年两会中,代表、委员对个税改革方案的关注很大程度上会也引起决策层的注意。一位接近财税系统人士说,对于个税改革方案,财政部一直在做各种测算,一旦技术手段上解决征管难题,推出只是时间问题。
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财政政策一是扩大赤字,二是进行减税。一直以来,减税清费成为财税部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举措。
2015年以来,财政部门实施普遍性降费,及时部署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财政部相关部门表示,在减税方面,首先就是减轻小微企业税负,其次是利用减税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比如完善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自我国经济进入下行通道,面对煤炭量价下行的形势,煤炭资源税改革效果明显。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减少涉煤收费基金366亿元,资源税同比增加185亿元,税增费减相抵后,全国煤企总体减负约181亿元,平均吨煤减负4.3元,煤企税费负担率由8.0%降低至5.7%,降幅为28.4%。
按我国2015年综合煤价下降27%来计算,煤炭资源税改为从价计征后全国煤企实现自动减负约90亿元,帮助煤企走出困境。
上述财税系统人士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先例,对于今年启动资源税改革具有积极作用。“从目前改革的进度看,今年资源税改革成为大概率事件。一方面是当前供给侧改革的精神要求,另一方面是财税改革必须要啃硬骨头,在经济下行状态下,资源税改革先行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对于税制改革的要求,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进行定调。“必须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换。”
具体在税制方面,楼继伟表示,要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部分品目征税范围、征收环节和税率。
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清理相关收费基金。在部分地区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积极做好耕地占用税立法工作,完善地方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