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记者 佘惠敏 专栏)“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污染事件频发,亟需制定一部‘饮用水安全法’,作为我国饮用水安全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在今年两会上,带来了一份建议给饮用水安全立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在今年两会上。中国经济网佘惠敏 摄
当前,不安全饮用水直接威胁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经济稳定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比如2014年4月的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就将饮用水水质问题置于聚光灯下。环保部2014年曾发布一个《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报告》,研究结果显示,我国有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一个企业可以把一条江河全部污染,一座矿山可能挖断一条水脉。“饮用水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当前,我国有不少法律法规都涉及到饮用水安全,是否需要专门为此制定一部法律呢?
张兆安说,这些相关条款和规定,一般都分散在环境、卫生、建设等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互相不配套不协调,标准有很大差异,从而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有关生活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的规范化制定。
同时,对这些条款的执法标准不一样,司法解释不一致,让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中无所适从,执法随意性较大。
“以水源质量标准为例,目前颁发施行的有环保部门、建设部门、卫生部门分别制定的多种法规性文件,而且存在着明显矛盾。”张兆安代表建议,把所有相关法律规章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安全法》。
代表委员小资料:
张兆安,研究员、经济学博士。自1983年以来一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以及市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从事经济理论、决策咨询和新闻出版工作。主持或参与了市内外100余项的课题研究,撰写的研究报告有120余篇,并主编了自1997年以来每年一部的《上海经济年鉴》,在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更多报道请见“中国信心——2016全国两会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