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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破获16起盗窃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16-03-04 19:27:00
 

  中新社南昌3月4日电 (苏路程 杨青)记者4日从江西省森林警方获悉,近日警方破获涉及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闽楠的森林刑事案件16起,摧毁犯罪团伙2个,涉案的19名犯罪嫌疑人除1名在逃外,已抓获18名归案。

  红豆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材质坚硬,刀斧难入。由于价值珍贵,红豆杉成为近几年不法分子盗伐的对象。

  2015年3月,苏某某雇请张某某等人在江西安福县“背仔头”山场非法采伐2株野生南方红豆杉及红豆杉树蔸。之后,苏某某将树蔸按32000元(人民币,下同)卖给王某某。在侦查中,警方发现,2014年11月,张某某伙同刘某某雇请民工采挖3株野生红豆杉树蔸并非法出售,二人获利5400元;同月,张某某又雇请民工采挖3株野生红豆杉树蔸,获利8000元。

  除了红豆杉,中国特有的国家二级珍稀渐危种闽楠(俗称“楠木”)也是不法分子的盗伐对象。

  据了解,严某军于2015年4月16日雇请采伐民工采伐1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闽楠树并取材成原木,并将取材成的野生闽楠树原木非法运输至其他省出售给他人,获利6.5万元。

  同年4月下旬,严某军、刘宫某雇请采伐民工刘某生(在逃)、龙某忠非法采伐一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闽楠树并取材成方料并非法出售,获利11万元。

  2014年12月,刘宫某雇请采伐民工非法采伐一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闽楠树并取材成原木,并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4.8万元。

  目前,18名罪犯依法判处刑罚,其中,张某某、严某军、刘宫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4年、3年6个月,并处罚金。1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上网追逃措施。(完)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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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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