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律师熊万里在实名认证微博中称,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进行第三方支付并不强制需要牌照。
举报人熊万里表示,美团的团购支付、美团网账户充值和优惠买单三种业务模式都属于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模式,但是美团网及其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并没有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对此,美团官方表示,通过合作方支付通道完成电商交易的支付环节是电商平台的惯常做法,此类方式和许多电商、在线旅游和出行打车等互联网公司的做法类似,都是为了服务消费者和商家。美团官方还表示,支付是完成O2O服务的重要环节,美团网并没有单独为美团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他表示,进行第三方支付业务并不强制需要央行颁发的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只是增加了企业的信用背书,证明了该企业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相对安全,而并非是一种必需。但是,没有取得该牌照的企业,用户在使用其第三方支付业务时,就应该更加注意企业的合法性,比如资金用途,有无资金池,有无集资嫌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