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内幕敏感时期买卖公司股票,华信国际(原华星化工)一股东的亲属遭到证监会处罚,违法所得7万余元被没收,同时被处以等额罚款。
证监会信息显示,2013年9月底,华信国际的股东中国华信董事局常委、上海大华国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臧某军向中国华信的高层推荐并讨论来料加工项目。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臧某军配偶陈悦婷使用自有账户买入“华星化工”60000股,获利73091.3元。陈悦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华星化工”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0.5%,交易活动与本案内幕信息基本吻合。证监会认定,陈悦婷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由此没收陈悦婷违法所得73091.3元,并处以73091.3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