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2月20日电 (俱凝搏 李茜)20日印发的石家庄市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5条具体措施,是石家庄市政法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举措。
石家庄政法工作会议于20日召开,会上印发了石家庄市政法委《关于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运兴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政法机关职责所在和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5条具体措施。
郭运兴指出,要着力做好依法保护京津市场主体来该市投资创业、依法保障京津转移该市的项目顺利建设实施、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保障企业科技创新、依法维护诚信经营的市场经济秩序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开放、动态条件下防控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从强化司法保障、优化法律服务、完善对接机制、加强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制定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石家庄市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加速期,也是各类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时期,政法工作需要破解的难题、应对的挑战很多,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务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