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标志着备受期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
国务院于2014年部署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计划在2016年底前完成改革主体任务,将原有的100多个科技计划整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类,以去除科技计划管理“九龙治水”条块分割等弊端。作为五类计划中最早启动的改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担负着为其他4类计划改革“架桥铺路”的重任,因而备受关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包括“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等9类。这些项目是如何形成的?新启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哪些创新亮点?围绕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科技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
聚焦国家战略
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以及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内容。在项目形成机制上,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互联网+”等国家战略,广泛征集各部门、地方、行业协会、企业等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共同凝练形成8个方面62个任务方向。共有50多个部门、20多个行业协会及相关地方参与各个实施方案的整体规划。
在重点专项论证布局上,充分发挥特邀咨评委的咨询评议作用,以及部际联席会议决策机制。特邀咨评委委员、大同行专家和小同行专家相结合的咨询评议方式,既确保重点专项任务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又从专业和细分的视角出发,保证重点专项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和先进性。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决策,形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总体布局和优先启动36个重点专项的相关建议。
在专项目标任务设计上,则体现了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的特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重点专项的任务目标体现出较强的整体性,上下游部署和横向布局的任务不是简单“拼盘”,而是相互关联、有机衔接,具有“不可剥离性”,改变了原来按照不同研发阶段分头支持的做法,实现上下游研发活动间的快速传导和相互促进。
强化公开透明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指南编制和组织申报上,更加体现服务意识、尊重科研规律。比如,采取“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的“二步”申报评审方式,即先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待首轮专家评审后,遴选出3至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项目,再请申报者提交详细的正式申报书。这一举措将极大减轻申报者负担。同时,在同一指南方向下,如有不同技术路线、均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申报项目,可以择优同时支持,在项目执行中按期严格评估。
本次计划的一大亮点是改变了过去由部委管理具体项目的做法,转而委托7家专业机构负责从受理评审到验收的全流程管理。据了解,首批7家专业机构正加快进行全面改建,为项目申报评审打好基础,这7家专业机构中,4家是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另外3家分别属于农业部、工信部和卫计委。
在信息公开方面,发布重点专项申报指南时,同步公布指南编写专家组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形式审查责任人等,力求在项目管理源头就公开透明、责任明确。同时,整理了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将与指南一起公布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方便申报者查阅。
在专家回避制度方面,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请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请和评审相关的重点专项项目;项目评审专家在遴选和具体评审中,也严格执行相关回避条件和要求,将“运动员”和“裁判员”彻底分开。
提高资金效率
“这次改革不是简单地减少项目,而是在整合过程中,建立更加高效的立项、评审、验收过程,真正提高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我国创新的源头供给能力。”侯建国说,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改革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尤其是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全链条地放在一起,如何一体组织、分段实施、分段评价,仍需要不断探索。
政府不再直接管项目,而是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上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研项目,这是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重要方向。那么,专业机构是否具备这个能力呢?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司长张晓原告诉记者,这7家单位对项目管理并不陌生。因为原来在司局管理项目时,这些机构都提供过支撑,做了很多具体工作。“希望将来这些机构尽快地剥离跟项目管理无关的职能,更加专业化。”张晓原说。
“我们不会因为科技计划的调整改革而减少财政对科技的投入。”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霍步刚强调,“在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过程中,会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数额会大幅增加”。另外,会加大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稳定经费的支持,以鼓励他们自主研究,尤其是年青科研人员的自由探索。(经济日报记者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