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行为“露头即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重中之重,既打“老虎”又拍“苍蝇”。2015年,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8561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1287件,立案24206件,结案238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479人。其中,处分厅级干部42人,县处级干部1009人,乡科级干部513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28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76起,其中涉及党员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问题2386起,涉及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209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82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94人,收缴违纪资金1970.64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608.37万元。省纪委分6批通报曝光37起典型案例,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典型问题226件。重点围绕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城市拆迁改造等6个方面,深入排查,建立台账,从中筛选问题重大、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线索开展挂牌督办,责任到人,限时办结。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三级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166个,包括市级示范点1个、县级35个、乡镇级130个,发挥了很好的引领带动作用。培育形成了一批以南阳“四督四查”、信阳“四中心一平台”、漯河“阳光三权”、三门峡“两责任三监管三查处”等为代表的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工作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今年,河南省将完善细化省委基层民主决策、便民服务、矛盾调处、党风政风监督等四项机制;探索推行省纪委“四议两公开”管权、“三资代理”管钱、“两个责任”管官,制度化、常态化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模式。(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