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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嘉:深圳的人才,买商品房还是等保障房?
2016-02-04 15:45:00
 

  正在召开的深圳“两会”上,高房价成为委员、代表炮轰的对象。在深圳致力于创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大背景下,高房价的直接影响就是人才住房困难,以及近年来屡见报端的人才流失问题。近日,据悉不仅普通人才被高房价抛弃,就连欲来深的长江学者都被吓跑了。看来,高房价不解决不行了。在如何治理高房价上,主政者提出,在制定本地调控政策的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三五”要建设40万套保障房。

  在去行政化、崇尚市场化的大是大非下,用保障房大规模建设为市场让路,而不是像原来一样直接控制房价、行政干预,相比过去楼市“10年9调”,无疑前进了一大步,真正做到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但是,这里要明确三个问题,首先是即便保障房建设进程非常理想,保障房能解决高房价吗?其次是人才住房诉求,到底是“没有住所,还是另有谋求”呢?最后是保障房建设能否到位?

  保障房降低房价,并无国际惯例。实施普惠制住房保障,保障房覆盖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如新加坡、香港、北欧诸国等,住房保障可谓全覆盖,凡是没有房子的,政府都会给你提供一个安居之所。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国家或地区的房价高的离谱。众人皆知,香港和新加坡的住房“痛苦指数”排在全球前列。笔者日前在北欧考察,发现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全保障”的国家,房价也很高。

  以笔者此次考察的瑞典为例,“欧债危机”爆发以后,瑞典居民纷纷向更容易找到工作的首都斯德哥尔摩迁移,2014年,斯德哥尔摩市区公寓价格比去年同期涨了10%,比10年前的2004年涨了2倍多。随着人口流入快速增加,大斯德哥尔摩人口达到全国人口近1/4,高档商品房价格上涨更快。2015年1季度,大斯德哥尔摩别墅套均房价为480万克朗(每克朗相当于0.75元人民币),比上年上涨11%。另外两大城市——哥德堡和马尔默,平均套均房价分别为370万克朗和320万克朗,均同比上涨约7%。高房价下,全国租房购房比例基本对半开,10年前就是这样的状态。瑞典年轻人或单身基本都在租房,直至到收入积累到一定程度或结婚成家之时,才会考虑购房。

  笔者认为,从国际经验看,之所以保障房解决不了高房价,根源是住房保障重在“保基本”,即政府给你提供一个相对低成本、无产权的住所。如果你想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那只能靠自己努力工作、积累收入来买房,这也是为何发达国家买房年龄要比中国要大很多的原因。住房保障能够降低房价,有一个前提就是,除了比商品住房价格低很多外,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要“同质”,但这在国外是达不到的。在深圳,如果想降低房价,可以通过城市更新来大规模配建,但这是不现实的。由此,笔者判断,即便深圳加大保障房力度,也不可能降低房价。

  人才住房问题到底是“没有住所,还是另有图谋”?在全国范围内,深圳的住房保障应当说是非常好的,以学历认定的人才,甫一来到深圳,就可以享受人才补贴,或者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如果从有一个遮风挡雨、安身立命的住所的角度看,这是不成问题的。事实上,笔者去几大公租房小区调查,保安告诉笔者存在房屋空置的现象。再说,人才收入相对可观,在政府的支持下,解决住的问题容易的多。

  问题在于,人才对于住房难的诉求,根本不是停留在有一个住所的层面上,而是拥有产权性商品住房,以及产权性商品住房承载的一些东西。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拥有一个产权住房意味着什么,大家可以讲出很多,比如在深圳真正“扎根”(不是“漂”在那里),拥有资产性收入(收入差距不在工资,而在资产收入差距),储蓄能够保值增值,小孩能够就读公立小学,申请信用卡可以有高的额度,不用时常搬家(搬一次家就感觉被“抛弃”一次),不用忍受房东肆意涨租的傲慢(不同意涨租你可以搬走),甚至未来养老有个依靠,“有恒产者有恒心”就是这个道理,而这诸多诉求,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是解决不了的。

  对于人才来说更是如此。目前来看,至少在深圳,能不能拥有产权性住房、拥有资产性收入,与是不是人才似乎没有关系。但是,拥有了住房和资产性收入后,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差距一下子就显化了。2011-2015年,深圳户籍人口增加了100多万,多数是人才,绝大部分到目前为止没有买房。想想并不比自己强多少的人,或较早来深买房、或通过买房或炒房,轻轻松松就能赚那么多钱,自己还起早贪黑地加班、敲键盘,为深圳产业升级和城市竞争力做贡献,他怎么能认可自己是“人才”呢?怎么安心创业和工作呢?甚至,很多人听信了保障房降房价,错过了买房的最佳时机。

  政府强调人才安居、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了,早在“十一五”、“十二五”,政府就规划了目标非常美好的住房保障规模,特别是人才安居。但是,2011年增加的这100万人才,多少人分配了安居型商品房?多少人实现了资产性收入?未来,随着土地空间越来越逼仄,保障房建设将走向“内循环”,这合乎住房保障代际公平、促进可持续保障的诉求,但此举似乎距离人才拥有资产性收入更远了。

  最后,再看保障房建设目标能否实现,早在“十二五”期间,深圳就开始大规模建设保障房了。数据显示,“十二五”深圳在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21万套,但最后仅仅竣工10.2万套、供应11万套。对于不到50%的竣工率和严重低于计划的供应,住建局给出了四个方面的原因,如城市更新因拆迁与补偿谈判不可控、周期长而耽误;新增土地资源不足,存量盘活难度大;供应集中在偏远地区导致供需错配;公共配套滞后等。

  深圳“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的一些新提法,事实上在“十二五”也提过,比如大规模供应、盘活存量、公共服务配套跟进等等,但实现情况差强人意。而且,“十三五”期间,深圳土地制约的问题没有解除,城市更新配建周期长没有改变,财政压力依旧存在,高地价和高拆迁成本下开发商参与积极性或许会更低,公共配套能否跟上、不掉水分和“接地气”等等,都是浇灭我们乐观预期的凉水。因此,即便“十三五”深圳将建设保障房40万套,供应保障房35万套,但能否实现,特别是高质量地供应、分配还是个问号。(作者 李宇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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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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