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结构性问题,包括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区域城乡结构等等。结构性问题从来都是整体性问题,事关国家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发展的新动力。
当前我国结构变迁进入一个深层次状态,发展的整体性特征越来越明显。
结构性改革需要一种整体性思维,针对整体状况推进改革。借用中医学理念,就是基于整体、个性的辨证施治。结构性改革,既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对症治疗”,也不是有什么病治什么病的“辨病论治”,而是从整体把握问题(病症)产生、形成和演变趋势,抓住本质,并放到特定环境、条件下来辨证施治。结构性问题是整体性的,不是局部性的。结构性改革需要辩证思维。
从整体来看,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需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当前,我国进入中高收入阶段,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7800美元。结构变迁就像人的成长,这个时候进入青年阶段,不仅仅身体在长,而且生理、心理、精神各方面都在成长变化,从单一长身体到人整体的成长。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对我国的影响与我国对世界的影响日益呈现出不对称性的变化。结构变迁随之进入一个深层次状态,发展的整体性特征越来越明显,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关联也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人长大了,需要强壮的骨骼、成熟的心理和健全的精神来支撑。一个国家的发展也是如此。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内涵到现阶段也变了,从追求规模转向更注重质量,从追求速度转向更注重效率,从物质财富积累转向精神文化积淀。这意味着我国的结构性改革进入了新阶段。不仅改革的目标不同了,改革的条件、路径也变了,改革的方式也要相应调整。从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目标来看,当前的改革实质上是全面深化结构性改革,更加凸显基于整体性的辨证施治,重塑国家治理结构。
供求关系的结构性扭曲非解决不可,富有新内涵的结构性改革再一次嵌入到我国结构变迁之中。
结构变迁进入新阶段,发展动力明显减弱了。这是为什么?从历史的角度和整体的视野来观察,其根源是结构性改革没有跟上,发展偏向于经济增长,改革偏向于政策替代,结构变迁所需的改革力量明显不足。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2013年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08年遭遇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已经暴露出结构变迁缓慢、结构性问题加剧、发展动力减弱等问题,但过于强大的政策刺激把这些都掩盖了,前期政策至今仍在消化,形成了“三期叠加”(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的格局。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结构性改革的号角,确立了新的改革目标,明确了新的改革任务。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的召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展开,富有新内涵的结构性改革再一次嵌入到我国结构变迁之中。但毋庸讳言,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也大大增加,改革空转打滑的现象也未能避免。这给基于整体发展,推动结构变迁的结构性改革平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改革打滑的风险明显增大了。
从我国当前经济运行来观察,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总量性矛盾,而是结构性脱节,即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不匹配。需求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消费结构快速升级。而我国的供给结构却没能“与时俱进”,供给过剩与供给不足并存。与土木投资相关的生产出现了严重的产能过剩,如钢铁、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属等等;而与消费相关的生产却是平庸凝滞,创新不足,精品不多,大量消费外流。当前消费外流规模达到1万亿人民币,若考虑教育消费、医疗服务消费、保健消费,则消费外流规模更为惊人。这说明经济运行中的供求关系出现严重的结构性扭曲。
对于这种结构性扭曲,靠“打针吃药”的常规宏观调控手段解决不了,而且有的就是政府自身造成的,如与投资相关的投资品产能过剩,必须是“伤筋动骨”的结构性改革。可惜的是,由于一直把重心放在短期刺激政策方面,而对基于整体的结构性改革认识不到位。当前经济中的扭曲,只是一个病症,病因在政府与市场、社会以及中央与地方的治理结构有些问题,核心在政府治理不到位。这只有靠结构性改革才能解决。
提了多年的转方式、调结构,之所以成效不显著,就是结构性改革的力度不够。投资、金融、国资、财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主要靠部门在推动,没有纳入政府与市场、社会以及中央与地方这个国家治理结构当中来通盘考虑,顶层设计不到位,一些基础性制度问题没统一解决,而部门又解决不了,改革有时绕着走,导致经济中的病症不断加重。现在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超越经济思维,树立治理思维,将基础性制度问题纳入结构性改革整体框架之中。
从经济增长到全面发展,新时期的结构变迁已经不局限于经济领域,发展也不只是经济建设,而是“五位一体”。这需要提升整体思维,超越经济思维,树立治理思维。结构性问题可能表现在各个领域,但成因却往往是跨领域的。这需要打破部门分工改革的传统格局,抓住一些基础性制度问题,从国家治理结构整体来考虑,加快结构性改革。
当前,至少有如下基础性制度问题迫切需要纳入结构性改革整体框架之中:
一是产权制度问题。这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中的一个基本问题。长期受所有权与产权混淆不清的影响,我国产权制度改革长期被误导,要么认为是私有化,要么认为这不是个问题,无须改革。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从根本上决定了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能力。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国家,产权制度的构建任务十分艰巨。国企国资改革(包括国有金融资产)、生态文明建设、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产权关系、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科教文卫的微观基础构建、公益性投资的鼓励和保护、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如此等等,都与产权制度关联在一起。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交给任意一个部门都无法解决,竖立其上的各种体制问题任何部门也无法真正推进。
二是事业单位体制问题。事业单位不是经济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属于政府办的社会公益性组织。显然,这是政府与社会关系中的一个基本问题。这是我国特有的一个问题,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遗产,延续至今,其体制框架一直未变。当前教育体制、科技体制、医疗卫生体制、文化体制等等,都是事业单位体制这一根藤上的果。这根藤是什么样子,这根藤上的果就是什么样子。当前,教科文卫体制改革艰难,难就难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事业单位体制涉及上述体制的微观基础,也就是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如何定位。这关系到4000万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如何调动的问题,也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科教兴国、创新驱动、社会活力、民生改善都与此紧密关联。
三是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大国,人多地广差异大,两个积极性一个不能缺。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其间也做过多次“放权-收权-放权”的调整。“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这个原则从计划经济时期到现在一直未变。面对新的结构性改革——重塑国家治理结构,这个原则如何注入新的内涵,是一个基础性体制问题。由于国家与地方两个层面的治理难以界分,治理与管理都没有到位,不但导致行政效率难以提升,也使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难以理顺。如何调动地方、市场和社会的积极性是当前结构性改革面对的新课题。
四是市场、社会管理的制度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依赖于制度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好比一座城市的功能取决于城市地下管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我国制定颁布的法律之所以不少在“睡觉”,原因即在于此。从“法制”到“法治”,制度基础设施是关键。如政府会计制度、政府资产负债表、中期预算、涉税信息系统、人口流动信息系统、征信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金融工具登记系统、企业及社会组织的登记系统等等,有的还没建立,已经有的也多是条块分割,没有联通,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