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8日讯 今日,安徽保监局公布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淮南中支”)涉嫌销售误导一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阳光人寿淮南中支被罚款20万元,相关负责人被处罚款2万元。
据了解,2015年,阳光人寿淮南中支自行制作阳光人寿金祥裕终身寿险(万能型)、阳光人寿金娃娃少儿两全保险B款(万能型)宣传PPT并在产品说明会上使用。该宣传PPT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存款进行对比,仅使用中、高两档演示预期收益,且未注明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
虽然阳光人寿淮南中支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提出制作宣传PPT是为了提高公民对保险的认知,监管部门检查后公司对产品说明会上签订保单进行了上门回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内部处分,请求从轻处罚。但安徽保监局审核后认为,阳光人寿淮南中支的陈述申辩不影响销售误导的事实、定性,因此对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安徽保监局表示,阳光人寿淮南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阳光人寿淮南中支罚款20万元。同时,鉴于该公司总经理李华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李华警告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