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意见》指出,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问题。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这标志着“黑户”这一历史性遗留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对“黑户”问题进行“集中会诊”,并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和兜底性条款,彰显了一个政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追求。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既是对户口登记管理中法律底线的维护,也是对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的坚守。保障和落实户口登记“一个都不能少”,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公民权利的回归,是以人为本理念的最新注脚。
彻底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实事。这一有温度的新政将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户口登记问题关涉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和共享发展,这一民生工程关系着民生冷暖,意味着长期游离于正常的社会体系之外的群体,终于可以和正常人一样享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服务,享受自由出行、旅游、就业、婚嫁等正常生活。
“黑户”是将以人为本根本原则与计生政策执行的次级问题错配的结果,并因而衍生了很多棘手的社会问题,导致该问题久拖未决。要彻底终结“黑户”,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无户口人员的登记户口问题,又着眼长远防止形成新的无户口问题。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办理中,要坚持依法办理,保证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要区别对待、分类登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综合配套、部门协同,相关领域政策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不单单是指拿到一纸户籍,户籍背后所承载的各项权利和保障要同步“入户”到位。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也需要与《意见》进行无缝衔接,该脱钩的脱钩,该修订的修订,该细化的细化。无户人员落户后,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各项公共服务和保障也要同步跟上,该完善的完善,该补充的补充,该加强的加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加强协作、统筹考虑,扎扎实实把这件顺民意、惠民生的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