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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险台州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被罚
2016-01-15 15:04:00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昨日,浙江保监局公布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台州中支”)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被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据了解太平洋财险台州中支在收到浙保监罚[201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依法改正。2014年10月至检查日,太平洋财险台州中支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叶定担任三门支公司负责人。

  浙江保监局表示,太平洋财险台州中支总经理杨易挺(时任),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知晓并直接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应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太平洋财险台州中支副总经理兼三门支公司经理张建云(时任),知晓上述违法行为,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或纠正,应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事实违反《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八十一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浙江保监局决定对平洋财险台州中支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10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撤销杨易挺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张建云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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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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