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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去产能如何利用好环保这把“利剑”?
2016-01-15 14:48:00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记者 马常艳 王姣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战即将打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并明确了“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思路。然而如何有效去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工具箱中有哪些利器,以及如何用好这些利器?针对这些问题,工信部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任龚晓峰,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在做客由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和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联合主办的“经济圆桌”访谈节目时,进行了详细解读。

  环保是去产能“利剑”

  朱宏任在“经济圆桌”访谈节目中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工作要打组合拳,这套组合拳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等一系列手段,而环保手段是非常重要的手段,而且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朱宏任说,首先,企业、单位排放不能超标,这是工信部基本要求,也是《环保法》确定的。其次,对于一个区域的环保总量需设置“天花板”,既有单位指标也要有总量指标。虽然企业单独排放是有限的,但整个区域高排放、高能耗企业过多,也会造成局部环境恶化。“这些事情都是必须通过环保的手段,加以解决的。”朱宏任指出,在这个过程中要发挥技术力量,涉及影响到职工的方面,也应该有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朱宏任认为,通过对一些污染比较严重或者排放比较多的企业进行适当控制后,可以实现“APEC蓝”、“阅兵蓝”。“《环保法》是执法依据,如果现在企业中还有个别夜间偷排都将被严惩。”朱宏任说。

  最主要靠各级政府政绩观

  龚晓峰指出,一般企业不愿意承担环保成本,因为企业增加环保就要增加投入。但从人民生活水平考虑,必须把这种外部成本变成内部成本,让企业自己消化,让真正有技术含量的企业得到好处。

  龚晓峰表示,提高环境质量要靠科技进步,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过去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不足,导致节能环保指标推进难度很大。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水,关键要靠各级政府科学的政绩观。”龚晓峰强调,对污染大户要下决心严厉惩罚。

  不能只喊口号、发文件、开会议

  李新创指出,企业环保问题涉及公平的问题。“对钢铁行业来讲,环保达标的企业成本两百块钱,环保不达标的企业成本只有几十块钱,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李新创说,严格按照新《环保法》来实施,去产能会富有成效,可惜的是说得多,做得不多,结果更糟糕。

  如何更好地落实呢?李新创认为,第一要坚决依法治国,以《环保法》来要求所有行业;第二制度要跟进,对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用差别电价、差别能源价格去迫使它,使其要不加快淘汰,要不加快改进;此外,要发挥全社会的作用,从经济角度、社会角度、信息角度、法律角度、媒体角度,迫使真正落后改造无望的红牌企业真正被淘汰。

  李新创强调,解决问题千万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喊口号,发文件,开会议,一定要刀刀见血,真正让改造无望的企业退出市场。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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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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