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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汇市场引入第二批境外机构
2016-01-13 07:25:00
 

  继去年11月央行允许首批7家境外央行类机构直接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之后,第二批境外央行类机构也整装待发。昨日央行公布,第二批境外央行类机构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正式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进一步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

  值得一提的是,第二批被准入的境外央行类机构数同样为7家,分别是印度储备银行、韩国银行、新加坡金管局、印度尼西亚银行、泰国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相同的是,14家境外央行类机构均为各自选择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由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和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中的一种或多种交易方式,并选择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中的一个或多个品种进行人民币外汇交易。

  据悉,在境内外汇市场开放前,境外央行类机构均是通过我国央行代理,间接进入我国境内外汇市场开展业务。央行发言人在去年9月表示,央行和外管局一直积极推动中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稳妥有序引入境外机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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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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