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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回应“乐视举报快播”:比窦娥还冤
2016-01-09 07:08:00
 

  腾讯科技讯 1月8日晚间消息,在今日快播涉黄案的庭审中,辩护人表示快播是被乐视举报的。对此乐视官方回应称,乐视曾于2012年投诉快播侵犯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与今日快播被诉涉黄无关。

  此外有报道称,乐视2014年想收购快播不成进而举报。对此乐视称子虚乌有,绝不存在此类不道德行为。对于非事实报道,乐视保留相关法律追究权利。

贾跃亭微博截图

  乐视CEO贾跃亭晚间也在微博予以否认,并自称比窦娥还冤。

  他表示,乐视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的是盗版侵权,而非涉黄,“全球焕新会刚结束,世界就沦陷了,真尼玛想念窦娥,心疼薯片。呵呵,涉黄案,系因乐视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盗版侵权,智商新高度。乐迷们,咱能背这口大锅吗?”

  快播涉嫌传播淫秽案这两日的庭审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快播辩护人在辩护时称,“国家版权局对快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是乐视网投诉的。文创动力的投资人也是版权中心的负责人,文件显示,乐视网也是文创动力的客户之一,你说里面有没有利益关系?如此有利害关系的部门,怎么能私自开启、监测服务数据。”

  愤怒的网友在乐视相关的社交账号下不断刷屏,连卖薯片的乐事也不幸躺枪,贴吧被爆吧。

  以下为乐视网声明全文:

  今日下午,乐视收到诸多媒体关于快播涉黄案件的问询,现声明如下:

  一、今日快播涉黄案庭审,辩护人所指的乐视网举报快播一事,是指2012年乐视网曾因快播侵犯乐视网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向国家版权局进行投诉。而除乐视网外,快播盗播行为激起数十家视频网站公愤,纷纷对其进行举报。今日快播被诉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与当年乐视投诉的侵犯网络传播权一事并无关系。

  乐视投诉快播侵权案过程如下:乐视网共取证了快播500余部侵权作品,2012年就快播侵犯《潜伏》、《隋唐英雄》等十部影视作品网络传播权,向国家版权局进行投诉,2013年国家版权局责令快播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25万元,该案已于2013年12月27日终结。

  二、有报道称,2014年乐视想收购快播不成,进而举报快播,此事为子虚乌有,乐视绝不存在此类不道德行为。对于非事实报道,我们保留相关法律追究权利。

  三、作为国内最早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司,乐视也长期受到盗播侵害,如近日在乐视网热播的现象级大剧《芈月传》和《太子妃升职记》均遭到盗播者不同程度的侵害。所幸的是,借助国家版权局、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等多个执法和司法部门联合开展“剑网”行动,目前2名非法传播《芈月传》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捕。我们依然将继续打击盗版,希望盗版者悬崖勒马。

  四、盗版作恶者,犹如行业毒瘤,对IP、出品方、版权方、影视从业者、艺人导演都造成极大伤害,乐视将坚定不移的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并呼吁大家一起,共同创造一个良序的网络文化环境。

  乐视网法务部

  2016.1.8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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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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