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奥通航曾于1月底因其非公开发行预案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但在深交所多次催促后,公司至今仍未予以回复。为此,德奥通航于3月18日又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回溯公告,德奥通航拟以17.59元每股的价格向灿翔实业等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2.7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96亿元,所募资金拟用于共轴双旋翼直升机优化研发等五大项目。德奥通航拟通过此次定增深入高端通用航空研发制造领域,发展共轴双旋翼直升机、无人机及航空发动机产业,增强通用航空业务研发及运营实力。定增完成后,公司将由单一电器设备行业,向电器设备、通用航空双主业转型。同时,此次定增将导致德奥通航控制权发行变化,发行完成后灿翔实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薛青锋将成为实际控制人。
1月21日,深交所就此定增预案向德奥通航发出了《关于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50号),要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中介机构就媒体质疑等问题进行核查,予以书面说明,并在1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
但在最新下发的监管函中,深交所透露,经反复催促,截至目前德奥通航仍未按要求报送说明材料。深交所同时称,德奥通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5条和第17.1条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立即回复函件,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聂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