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9日电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6年会今日在北京举行。在“一带一路——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开发”分组会上,丝路基金董事长金琦表示,若想实现“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最重要的是要形成共识,需要政府的主导,实现资金、资本方面的可持续。与此同时,投资主体要强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还要实现在社会效益方面的目标。
第一,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开发是保持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个重要推动力,这一点在全球已经形成了共识。去年的G20会议和APEC会议上,这个议题都是很核心的话题。在实践中欧盟提出了连接欧洲设施计划,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这个倡议就是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核心内容。与此同时,中国还倡导成立亚投行、成立丝路基金,以实际行动来支持全球共识的落实。这个倡议本身是加强全球合作,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共同繁荣目标的一个有力的举措。
第二,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开发需要政府的强力主导。首先,基础设施的开发需要政府的顶层设计。因为基础设施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他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同时也是民生改善的重要工具,对于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其次,在“一带一路”建设当中,因为涉及到很多国家,所以各国的政府之间需要有强力的沟通和协调。最后,所有的投资项目规模都很大,建设周期较长,尤其是初始回报较低,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在多种利益相关方发挥协同的作用,进行积极引导、协调和支持,包括提供必要的资金担保。
第三,就是资金来源的可持续。实际上我们认为这里有一个资金错配的问题,因为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传统上对于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的,像政府的资金、银行部门资金,都受到了一些制衡和制约,政府的财政收入不够,银行受到资本金的约束。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应该挖掘新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在低利率环境的情况下,有一些资金来源比较长期的,比如说主权财富基金、养老金等,像这样的资金我觉得可以鼓励他们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鼓励各种创新的融资合作,联合融资、联合投资、PPP方式等等。为了吸引这样的资金,必须注重投资环境的建设,尤其是要制定一些可持续的政策措施。
第四,作为一个投资主体,要强化对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这里边强调的就是说,除了要追求你的经济效益之外,你还要实现在社会效益方面的目标。投资主体还是要遵守国家惯例、标准、准则,同时还要符合产业、劳工等等方面的政策以及社会习俗。
“丝路基金在成立之后也在探索怎样完善自己的投资理念和投资规则,而且我们也愿意吸收市场上、国际上的成熟经验,在我们实现中长期财务可持续的同时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