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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立法 请着重规范电商平台
2016-03-11 14:15:14
 

  新闻提示

  昨天,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立法答记者问。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已经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在电子商务立法当中,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律草案稿。

  “3·15”快到了,一些网站开始进行消费者维权的调查,其中的重点,就是网购维权。从目前的状况来看,网购维权,问题多集中在“商品与卖家描述不符”、“假货劣货”以及机票退改的过高手续费上。电子商务,包括网购、海外代购、网络金融等等方面,现在已经成为中国人最欢迎的商务模式,长时间一直在出现问题,并不是商业模式有什么缺陷,而是缺乏法律的规范。

  举个例子。网上购物,最方便的是能货比三家,最麻烦的也是货比三家,因为相同的产品(有的甚至品牌也相同),价格却能千差万别,有的只要几十元钱,有的却能达到几百甚至上千。这个时候,消费者很难分辨谁真谁假,因为除了价钱,这些店家的图片、说明一模一样,就像是克隆出来的。

  再比如,消费者购物,习惯看其他消费者的评点来做决定,然而,买好评、找水军的现象屡禁不绝,实际上是误导了消费者,甚至会因此作出错误的判断。

  当然,网上个人信息泄露和个人资产被盗的现象也时有出现。这些都让人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以及未来前景产生怀疑。

  所以,电子商务的各种行为,应该有一部法律来进行规范。这样,才能让人们更放心地去接受和使用电子商务,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

  根据人大立法的相关负责人透露的信息,这部法律草案稿已经形成,但目前人们还没有看到。这里,需要对这部法律作出建议:电子商务,应该规范明确所有电商的行为、责任,但最为重要的,是要着重针对电商平台,尤其是那种有影响的、规模巨大的电商平台,更应该首先受到法律的约束。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电商平台的权力非常大。他们有权决定每一个店家的生与死,也有权来应对消费者的投诉。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能够构建庞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他们应该采取怎样的态度对待消费者、对待电商个体?他们应该建立怎样的规则来运转这个庞大体系?出现了矛盾与问题,应该有怎样的担当?这些问题,以前靠自律,今后都要靠法律来规范。

  例如,在消费者遇到问题,或者与电商发生矛盾的时候,有的电商的投诉渠道,主要依靠模式化的程序,让消费者来选择问题、举证,然后予以处理。消费者如果对投诉渠道不熟悉、不明朗,或者遇到难以解决的事情,很难得到一对一的服务,电话难打通,即时交流工具里,又是机器人回答。许多消费者因为程序过于冰冷和繁琐,放弃了投诉。这就造成一种假象——表面看问题并不是很多,但实际上是消费者吃了暗亏,而不良商家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惩戒。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仅仅靠电商平台的自律是不行的,因为每个平台都会考虑自己的运营成本,都会有意无意地去人为压低投诉率。甚至在出现针对平台本身的投诉时,还会想办法推卸责任。因此,必须有法律来监督促进电商平台的改善,促使他们以更为负责的态度来对待平台上的商家与消费者。

  从2014年起,就有报道称中国已经形成了全球最大的网购零售市场,互联网经济近年也一直为政府所鼓励。作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网购在中国正在代替传统商业,这个时候,法律必须要跟得上,不能让人们等待太久。一旦某些坏习惯形成,潜规则变成明规则,改变就太难了,代价也会变大。

  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子商务立法该提速了,草案也该尽快公布,征求意见,让人们心中更加有底。

  评论员 程赤兵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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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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