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以“变味一日游”为题,报道了云南大理“一日游”旅游市场存在“收客网点收费不开发票”、“接待游客不签合同”“导游强迫购物”等问题。云南省旅发委2日通报了相关处理情况,有关部门对一家涉事旅行社及负责人罚款20余万元,吊销另一家涉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相关导游的导游证。
经调查,2月22日下午,该媒体记者宋某、王某二人以游客身份在大理火车站附近的大理任你游旅行社散客服务网点,报名参加大理“一日游”旅游活动。经询问价格,宋某、王某表示该旅行社提供的“一日游”旅游线路产品报价偏高后,该旅行社散客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便向宋某、王某推荐了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包含购物内容的“一日游”旅游线路产品。
经宋某、王某同意,该社散客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便向宋某、王某收取了每人220元、共440元的旅游费用,并出具了盖有“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印章的收据。在游客提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及签订旅游合同后,工作人员以搪塞、推诿方式始终未出具发票、签订旅游合同。
之后,在未征得客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工作人员擅自将宋某、王某以散客拼团方式交由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接待。按照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的要求,宋某、王某又与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签订了“一日游”旅游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月23日上午,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安排宋某、王某二人与其他游客组成的14人旅游团队游览了蝴蝶泉及洱海游船,下午游览三塔公园及参加密支那翠宝玉石城、白子人家银器店、段仕茶庄白族民居的购物消费活动。当日下午,在白子人家银器店购物店游览、消费后,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何海超认为游客购物量少,便在旅游车上说出“如果游客不购物,会影响工作业绩”、“一会儿下车配合支持我的工作”等话语,变相强迫、欺骗游客购物消费。
针对视频曝光中存在的“收客网点收费不开发票”、“接待游客不签合同”、“导游强迫购物”、“白族民居游客服务点虚假宣传”等问题,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大理任你游旅行社处20万元罚款,对该旅行社总经理字雪梅处1万元罚款,该旅行社直接责任人员林艳萍、肖欢二人各处3000元罚款;吊销大理三塔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吊销委派导游何海超的导游证,并将何海超记入信用档案,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对段仕茶庄白族民居服务人员故意夸大商品功效,作出引人误解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转交大理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庞明广 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