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3月7日晚间公告称,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2015年7月披露的定增方案的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决议有效期等进行适当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其中,发行底价拟由11.06元/股下调为8.23元/股,募集资金上限拟由80亿元下调为59.52亿元,原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再保留,同时“际华集团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由19亿元下调为18.52亿元,其余募投项目保持不变。此外,调整后的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