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12日专电(记者吕昂)记者日前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2015年底,浙江已全面实现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住房困难家庭购租经济适用住房需要,提前5年实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末保障性安居工程受益覆盖率达23%的目标。
据统计,2015年浙江全省共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7.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2.6万套,已基本建成27万套,新增低收入租赁补贴8329户,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进度位居全国第一。2015年浙江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分配入住43796万套,全省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已有90.9%分配入住。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6年浙江将推动城镇住房保障立法工作,加快保障房源分配入住,加大货币安置和货币保障力度,并加强建设资金筹集和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