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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岂能变“老板”
2016-02-04 08:39:24
 

  近日,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院一名研究生跳楼事件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事后,该校众多学生在网上发帖,认为这起事件并非偶然,该名研究生曾遭受其导师张代远长期的打压和冷暴力,并揭露张代远要求研究生上缴实习工资、强行收取论文版面费、语言暴力、骚扰女学生等劣迹。目前,张代远已经被学校取消了硕士导师资格,并停止了一切教职活动。

  就目前已知的情况看,尚不能断定导致该研究生跳楼的原因皆源自其导师。但众多学生众口一词的指责,不能不引起公众的关注。若这些指责属实,那可真是触目惊心了,不将结果调查清楚,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我们还要问,这些指责为何在跳楼这样的惨剧发生之后才突然爆发出来?这些学生难道之前没有向学校及相关部门反映过?正像一个网帖所说,该校一名女生曾向辅导员反映过张代远骚扰,但辅导员回复说“没有证据,只会给自己招惹麻烦”。看来,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一些高校对师德失范的问题,确实没有行之有效的制约措施。

  当前,在不少高校里,由于师生之间权利的不对等,学生制衡手段的薄弱,学校监督的缺席,原本和谐的师生关系,已经异化成冷冰冰的“劳资关系”。近些年,在一些高校,许多研究生流行把导师称作“老板”,但有时师生关系可能比“老板”和“雇员”的关系还要扭曲,因为学生可能连离职、跳槽、要求第三方仲裁的机会都没有。早在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周光礼主编了《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一书,调查了1000多位博士、博导和博士培养单位负责人,其中60%的学生认为,他们承担了导师课题一半以上的任务。为导师“打工”的情形如此常见,除了科研需要外,恐怕还是因为很多学生根本没有拒绝的底气。

  不否认我们大多数导师还是认真负责、爱护学生的,多数师生关系不至于如此极端。但我们长久以来习惯了对尊师重教的强调,这种对“君子”的赞美,却疏于了对“小人”的防范。帮导师处理生活上的杂事,替导师代课、改卷子,合规矩吗?让学生无偿帮自己完成课题,有没有道理?对于这些不健康的师生关系,事前没有规定,事中无法申诉,事后难以追责。小恶不去,危害渐大,最终就容易造成恶劣的师生关系,这不仅是对于个体学生的折磨,对于整体的研究生培养、科研水平的提升都危害甚大。

  要改变这种现状,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南京邮电大学的这起事件足以警醒我们,必须正视师生之间太过悬殊的等级关系,相关制度探索也应赶紧跟进,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提供保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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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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