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记者何雨欣)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从今年起,开展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使纳税人在同一税务机关即可完成原本分属国税、地税两家的缴税业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为落实改革部署,税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确保改革不空转。
在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方面,税务总局对国税、地税合作规范进行升级完善,合作事项由原来的32个增加为44个,合作事项更完备、更系统。
“考虑到全国地区间合作基础差异较大,对每个合作事项,归纳了各地探索出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多种合作方式,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择优选用。”税务总局称。
税务总局介绍,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推动了便民办税,具体表现在:
——进一步解决办税“多头跑”。采取联合大厅办税服务、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合作征收税款等措施,推动服务深度融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使纳税人办税更便捷、更高效。
——进一步解决执法“多头查”。通过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执法检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推动执法适度整合,提高税收执法效率,使执法更公平、更透明。
——进一步解决资料“多头报”。依托税务信息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采取联合采集财务报表、共享涉税信息、联合开展税收调查等,推动信息高度聚合,进一步夯实国税地税合作信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