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油价剧烈波动的特殊时期,无论借鉴国际经验还是就国内市场而言,我国成品油价格宜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品油零售价格降幅有限
2014年下半年国际油价走低以来,各国汽油零售价格也随之降低,但通过税收等方式保证了其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降幅远远小于国际油价的降幅。2015年与2014年相比,国际油价下跌46%,而以下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柴油平均降幅分别为16%、20%。
表1 2015年部分国家和地区汽柴油零售价格降幅
国家地区 汽油 柴油
中国北京 -18% -22%
韩国 -18% -21%
日本 -16% -17%
美国 -27% -29%
法国 -10% -10%
英国 -13% -14%
新加坡 -6% -22%
中国台湾 -26% -30%
中国香港 -12% -16%
图1 各国汽油零售价格走势
近两年来,日本、美国、法国相应提高了汽柴油税费。其中,日本于2014年第二季度将消费税由2.29日元/升提高到2.54日元/升,增值税由5%增加到8%。美国2015年1月1日起,柴油和汽油税费分别提高了4.38%、4.86%,至0.151美元/升、0.144美元/升。法国2015年1月1日起,汽油消费税由0.613欧元/升提高至0.631欧元/升、柴油消费税由0.441欧元/升提高至0.481欧元/升,增幅分别为2.94%、9.07%。
选取2015年12月汽、柴油零售均价,对比世界主要国家汽柴油终端零售价格绝对水平,以相对价格较高的北京相比,中国汽柴油价格也处于中低水平。
另外,我国按照成本加成的方法确定成品油价格,价格构成因素中,除了所包含的原油成本随着国际油价的下跌而降低外,其他因素相对固定(如炼油加工成本、流通环节费用、消费税等),因此成品油价格降幅必然低于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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