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唐斓)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同时,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
此次,发改委在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中做出3方面调整。首先,通知决定,设定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同时,宣布降低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与“地板价”接轨。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周大地表示,目前所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即每桶40美元只是一个过渡,市场化最后仍然需要企业自己定价。他认为,由于国际油价变动比较剧烈,同时存在市场恶性竞争成份,因此政策性地调控价格变得愈发困难。目前对于价格改革来讲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期,可以加快价格市场化,同时对政府操作本身也十分有利。
同时,安讯思中国区高级副总裁寥娜表示,此次发改委决定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的决定属于迈向市场化的重要一步。她呼吁,企业应该借助目前市场低油价和低于每桶40美元发改委不调价的这次机遇,找到企业自身的定价范围,从而完善市场价格发现的能力。
此外,为了减缓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通知决定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
寥娜指出,目前在低油价情形下,此举可谓一举三得。不但能够更好地解决市场产能过剩的问题,也能在价格再次冲高时形成调节杠杆,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解决区域平衡问题,从而达到风险抗衡的作用。
最后,通知决定,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今后发展改革委将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不再印发调价文件。
对此,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市场主体多元化和来源多元化。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他指出,我国液化石油气已经是高度市场化的产品,此次放开出厂价格以及调整发布调价信息的方式本身对目前现有市场不会产生太大影响。而此举旨在向社会放出未来成品油将完全走向市场化的重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