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月5日电(记者褚晓亮、宗巍)扶贫资金入股企业,贫困户变成股东享受分红。在吉林省和龙市南坪镇高岭村,这种新型扶贫方式可谓一举双赢:既支持了企业发展,贫困户又有了稳定的收益。
2015年,高岭村启动实施整村推进,以7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到和龙市顺合鑫牧业有限公司,占14%股份,从2016年开始,按合同规定,企业每年至少向村集体上缴7万元,贫困户每户增收830元。
“企业发展起来了,贫困户的分红会越来越多,我们还将吸收更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务工,每月至少保证在2000元以上。”和龙市顺合鑫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唐敬潭说。
近年来,吉林省立足地方实际,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方式,推进金融扶贫、旅游扶贫、生态扶贫、企业带动扶贫等扶贫工程,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帮助越来越多的农民“拔掉穷根”,走上脱贫致富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在吉林省西部的大安市,不久前开始的月亮泡水库冬捕节,吸引了众多省内外游客前来参观选购。与往年不同,除了在长春、吉林等地设置销售点外,今年当地政府尝试在网上卖鱼,通过建立“大安特色馆”等方式,让月亮泡水库的鱼通过电商平台销往全国各地。
发展乡村旅游,是大安市实施产业扶贫的措施之一。这几年来,大安市利用湿地、渔业等优势,鼓励农民通过开办农家乐参与旅游产业脱贫,带动1万多名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3000元。
像大安市一样,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通过扶贫开发与特色经济的紧密结合,为农民脱贫打造坚强的产业基础。
在长白山脚下的汪清县天桥岭镇,近几年发展起来的食用菌产业,让很多种植户尝到了甜头。一些种植户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原来种玉米每亩地利润在1000元左右,现在改种木耳,每亩地增收1.5万元。这几年来,汪清县共扶持86个村开展木耳种植,实现产值8.25亿元。
产业扶贫成为吉林省扶贫开发的有力武器,贫困地区“造血功能”不断增强。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吉林省贫困人口减少120万,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23元,年均增速高出全省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生产总值、全口径财政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在“十二五”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2015年底,吉林省向全省发出了脱贫攻坚令,计划再通过3年的开发式扶贫、造血式扶贫,到2018年,全省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稳定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未来3年内,吉林省进一步突出产业开发脱贫,并将组织引导村党组织和村干部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把帮扶资金作为贫困户加入专业合作社的股本金或发展其它致富项目的启动资金等,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增收,扶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资金和土地入股等形式获得收入,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