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3日电(记者骆飞)《贵州省入境旅游奖励试行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该办法鼓励省内旅游企业揽客入境旅游,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
根据贵州省加快旅游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该省启动奖励机制,设立入境接待阶梯奖和市场开拓奖等奖项,以提升省内入境游游客量。
其中,入境接待阶梯奖实行分级奖励,以接待境外来黔过夜游客人天数为准,企业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同时,市场开拓奖分为推广促销、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客户考察四类,对旅游企业自主赴境外开展促销活动的,每次活动奖励10000元,但每年度奖励不超过2次等。
据介绍,贵州省内旅游企业可于2016年1月10日至2月28日向其所属市州旅游(委)局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