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于1912年,窦应昌当选为中国第一届参议院议员时的留影
先祖窦应昌(1871.5.15—1951.10.2)著有《孔子年谱》、《凤翔府辛亥革命纪实》、《七十自述》等文稿和参编《总理年谱长编》。
先祖自辛亥革命始即追随孙中山奔走民主革命。1912年当选,1913年起任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一、二、三期常会,非常国会参议院议员。1917年,任中华民国非常议会议员(护法议员)兼非常议会行政委员会陕西省首席代表。孙中山当选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任大元帅参议。1921年,孙中山被选为中华民国政府非常大总统,任总统府顾问。为维护《临时约法》,曾登台痛斥议长吴景濂。授中华民国一等大绶嘉禾章,二等文虎章。
1981年,中共陕西省委确认窦应昌为辛亥革命老人。
一、清末举人
窦应昌先生摄于1946年任凤翔县修志馆总篡时的留影
窦应昌,字瑞卿,号敬斋。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宋村人(祖居窦家庄)。家清贫,耕读传家,出生在宋村租住的半间储土房子里。幼年丧母,与先太祖诚菴公相依为命。先太祖是老童生,在村东“玉清宫”设私塾,先祖应昌随读。自幼备受官府豪绅压榨欺凌,促其愤发苦读,以求致治之道。十六岁中秀才,十八岁承祖业,应聘城东侯氏书馆教书。二十六岁时中县拔贡第一,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考中丁酉科举人。遵祖训专事文教业,出任西府正谊书院山长,书院后改中学,任中学堂长及劝学所长。聚西府英才于一堂,欣然育之,师生共研中华国学文化之精粹。其时,对于当时清庭之腐败、丧权辱国,倍感痛狠,对民不聊生的局面深表感不安。师生寻求治国之道,遂对孙中山的革命主张心向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