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保障扩面待遇提高
在社会保障加强扩面征缴方面,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整合、贯通,实现城市与农村、职工与居民、本市与外地等不同群体、不同区域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对私营企业、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和中断缴费人员、适龄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更加有效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社会保障由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由制度全覆盖向人人享有转变。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18万人,医疗保险参保990万人,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别达到335万人、278万人和750万人。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居民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建立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完善工伤预防与康复制度,工伤1—4级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增长,对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缴费补贴。调整完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确保参保人员及时得到补偿。
在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对基金运行、医疗保险网上实时监控,推动住院信息即时上传和门诊信息共享,将工伤保险纳入监控范围;在全市推行糖尿病、血液透析等门诊特殊病的按病种定额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