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通过实施四大利好政策,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加群众收入,创新人才战略,为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添一把火。
就业:失业率低于3.8%
调整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建立促进就业新机制。将把大项目好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增长点,对吸纳就业容量大、拉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对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给予重点扶持。落实就业实名制数据库实时监测制度,加强对各区县家庭户均就业人口和就业人口负担率的考核。
实施重点人群就业帮扶新举措。支持大学生和未就业的中职、高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实施社保、工资补贴政策和“三支一扶”等重点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基层就业;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安置动态为零。围绕示范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三区”建设,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
开辟稳定就业新路径。对受国际国内经济因素和产业结构调整影响,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时不裁员、不减薪的,给予稳岗和培训补贴。对部分招工难企业,积极组织跨省市劳务协作,开展企校对接、校校对接,深化人力资源配置。
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新突破。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促进创业的突破点,进一步扩展贷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实行灵活多样的反担保形式;全面推行小额担保贷款属地化管理,加大奖补力度,打通制约创业的资金瓶颈。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等服务,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绩效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