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志勇看来,价格手册可能更像是详版的销控表,“上面应该需要说明哪个楼层、什么户型、建筑面积、价格等详细信息,比销控表的内容更加具体。”吴志勇表示,上述要求公开的价格手册等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一个模板,“最好有统一的制作,就好像房屋销售合同一样,都有统一格式。”对细则要求的、需要将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同时公示,吴志勇表示,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但倒是可以执行,“比如,我们可能会将客户按照人群分类,哪类人群享受什么样的折扣;或者根据首付比例不同,给予不同的优惠。”既然是先要公示出来,那么是否意味着后期开发商将难以改变销售折扣,吴志勇表示,既然是事先定好的,销售的时候应该就会按照这些内容来执行,但他也表示,这些仅仅是明面的,不排除有开发商会在私底下和购房人协商优惠内容。
此外,细则要求开发商需要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同时公示,吴志勇表示,目前一些期房销售的时候,并没有确定物业收费,因此细则实施后,这些开发商就需要在房屋一开始销售的时候就将这些提前定好。
细则是否会对本市房地产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吴志勇表示:这颗“石子”投到房地产市场这个“湖中”,应该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