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的信息,自由的交流,网络让人们体验畅所欲言的愉悦,感受天涯若比邻的便捷,这正是网络时代的魅力所在。然而有的时候,表达成为情绪宣泄,讨论变成了恶语相向,一些人借助网络展示恶俗,信息潮中涌动着谣言诽谤的暗流,这就变了味,过了界。
网络社会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它终归是由人在使用,并且服务于人,理应遵循文明法治的基本逻辑。开放性并不意味着可以恣意妄为,自由表达并不等于四处骂街,信息共享更不是随意泄露别人隐私、到处散播谣言。没有基本的理性判断、社会秩序和法治约束,这样的网络只会陷入混乱、走上歧途,不可能健康发展,更不是网民心中那片充满生机活力的新天地。
很早以前,国外就把互联网比作“信息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驱车,法律约束和驾驶员的道德自觉缺一不可,网络信息高速公路的有序安全,同样需要道德自律和法律规范。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让互联网更好发展,应该划出道德和法律的双黄线,这是网络赢得未来的发展底线。(简满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