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云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涉嫌制造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将于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2011年10月5日,“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货船在湄公河泰国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船上13名中国船员全部遇害。
今年9月20日,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公诉认为,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的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的刑事责任,以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拖波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糯康面对检察机关出示的大量证据,当庭表示认罪,请求法庭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