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防治腐败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预防和治理腐败。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国政府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在全面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国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大幅度削减和调整。2001年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000多项,地方各级政府取消和调整77000多项,占原有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广泛设立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审批,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及时监控,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国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从源头上防治用人腐败。中国共产党先后发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全面规划,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程序、方法等作出严密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监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推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以及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大力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国坚持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按照科学配置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原则,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警务督察制度,推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