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入围条目
■龙国华案:“卖官书记”被判无期徒刑
2010年4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株洲市人大常委员会原副主任龙国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经审理查明,龙国华从1998年至2007年分别在担任攸县县长、株洲县委书记、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11.936万元、美元1.54万元,以及其他实物。在龙国华收受的205笔400余万元的贿金中,有一半来自于他的下属。
花钱向县委书记“买官”,曾是株洲县官场的一条“潜规则”。龙国华在即将调离株洲县委书记赴任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际,突击调整提拔100多名干部,因此被当地群众称为“卖官书记”。
■叶树养案:制定6000万敛财目标
2010年9月21日,广东省韶关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源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法院认定,叶树养多次受贿人民币964万元、港币880万元,另对人民币1609万余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而且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被媒体称为“边腐边升”贪官。
■文强案:涉黑护黑贪官被枪决
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7日文强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与妻子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1625万余元,并对1062万余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文强还多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并为此多次收受黑恶组织送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文强是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重量级贪官之一。
■李启红案:涉嫌股票内幕交易
2010年5月30日,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时任中山市市长的李启红因涉嫌严重违纪被中纪委带走。5月31日上午9时许,中山市召开处级以上干部通报会,通报了李启红被中纪委带走的消息,原因是其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上市股票为“中山公用”。
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启红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郝鹏俊案: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
2010年,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创下”山西焦煤领域反腐第一案。
8月30日,临汾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郝鹏俊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妻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维持一审对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判决。
在此前的8月25日,蒲县监察局对郝鹏俊及其妻于香婷分别作出没收违法违纪所得的处罚决定,将其利用职权开办煤矿的违法违纪资金1.2亿元以及用非法收入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的36处房产和房租收益等全部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皮黔生案:滥用职权造成国资损失2.2亿
2010年8月13日,辽宁省沈阳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皮黔生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皮黔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755万余元。1996年至1998年2月,皮黔生在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2.2亿元的损失。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