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就重污染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机动车排污控制等发布工作方案
北京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 遵循“排污者付费”原
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关于“按照优质优价和排污者付费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的经济政策。同时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政策和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配套政策。
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每天零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同时公布的还有《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对本市使用机动车的若干政策进一步明确。
另据了解,本市相关部门已开始研究不同预警的标示及不同预警启动时的播报强度等标准,很快将向社会发布。
58项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污 明确“排污者付费”原则
昨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有58项措施,明确提出研究制定规划低排放区并通过智能车辆电子收费系统征收交通拥堵费。同时,本市分区域分时段的限行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外埠车辆限行范围和时间将加长,摇号政策预计将进一步收紧。
《方案》的具体内容基本与此前公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一致。《方案》明确提出,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关于“按照优质优价和排污者付费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的经济政策。同时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政策和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配套政策。另外,北京还将完善本市车辆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并进一步减少外埠进京车辆,扩大外埠车辆限行范围和时间,同时提升进入本市的外埠车辆排放标准。到2017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必须控制在600万辆以内,摇号政策预计会进一步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