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报道)
唐湘伟 本台驻英国记者:
灶具必须是天然气的,就连英国人喜欢使用的传统的壁炉,由于要大量燃烧木炭,也被限制使用。
解说:
针对工业污染,这部法案对烟尘标准做出定义,并根据衡量锅炉烟尘浓度的六等级指标,林格曼黑度,将污染程度尚不算高的“林格曼二度”烟尘,即规定为“黑烟”,在无烟区内严禁排放。因此,许多污染严重的烧煤大户、发电厂和重工业都不得不迁往郊区。
唐湘伟:
英国大型的企业本田汽车制造厂,离伦敦市中心要有200公里左右的样子。
解说:
随着汽车时代的发展,在《清洁空气法案》的基础上,一系列针对机动车污染的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例如伦敦政府要求所有的新车必须加装能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的催化剂,同时向私家车征收天价进城费和停车费,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交通和自行车出行,以实现绿色交通的目标。
雾霾之下如今轮到我们做出选择,中国是否也需要一部《空气清洁法》,而英国的经验又能否成为我们的一面镜子。提醒自己,这条空气立法之路既是当务之急,同时又任重道远。
主持人:
高能耗带来高排放,我们这里有一些数字,并不是第一次看到,但是每一次看,你还是会觉得触目惊心。我们来看,在2011年我国的GDP占全球的10.48%,然而我们却消耗了世界近60%的水泥、49%的钢铁和20.3%的能源,包括我们1亿量辆的机动车的排放,也占到全国排放总量的四分之一左右。
现在有一个问题就要继续问我们的郝院长。郝院长,治理环境是不是一定要牺牲某些环境的发展,不能够牺牲经济发展为理由,不治理是不是可以接受的?
郝吉明:
治理环境是优化发展,所谓发展不仅是速度,还有质量,所以通过强化环境方面的法规,可以提高经济的整体质量,这是发展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
主持人:
但这是一个短期和长期之间怎么样取舍的问题。
郝吉明:
这是长期更值得关注的事情。
主持人:
从我们中国的现状来看,我们是不是也缺一个类似于英国的那种《空气清洁法案》才可以解决问题呢?
郝吉明:
我们有《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是从2000年以来没有修订,当时的法律主要是针对燃煤、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现在我们进入一个大气污染控制的新阶段,特别是要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要对所有的源,除了燃煤源以外,还有包括机动车的源来加强控制。除了城市的管理以外,还要区域的管理,所以我们急需一部法律来适应和推动我们现阶段的大气污染防治。
主持人:
好的,谢谢郝院长。我们大多数人是经济发展的受益者,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以前在教科书上那些预言现在已经都看到了,现在就需要空气以及整个环境的治理必须要有所行动了。好,感谢收看今天的《新闻1+1》,我们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