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多面对公款消费
很多餐饮企业认为,强制性消费是出于激烈竞争下的经营成本考虑,而不少消费者则认为,餐饮业的“霸王条款”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在客观上加剧了餐桌上的浪费。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斌说,无论是最低消费还是开瓶费,都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规定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权,最低消费属于强迫消费。动辄上百元的开瓶费与酒店提供的服务不相符合,违背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面对明显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为什么却鲜有抗议之声?据了解,“霸王条款”所面对的很多是公款吃喝、商务宴请。“吃别人的当然不心疼,因此很少有人计较。这种人为造成的浪费数量惊人,而且比较隐秘,很少受到关注。”姜海斌说。
“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考察接连不断,有时招待不周害怕项目批不下来。”杭州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说,“虽然往往请的客人数量很少,但是为了达到那些昂贵场所的最低消费标准,每次都得多点菜,点贵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