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呼唤“常”保护
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方能真正还野生动物一个安全的家园
利用鸟类具有“寻光择路”的特点,非法捕鸟者们趁夜在山坳间准备好篝火或高频电灯,手持火枪、鸟铳、竹竿和大网等工具,等候鸟儿自投罗网。一旦鸟群经过,篝火便会在山头点燃,灯光便会束束直射入天,一场残忍的“杀戮”随即展开,这是不久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湖南看到的一幕。
新化、新邵、桂东等县,本是湖南“千年鸟道”上的重镇,然而由于人类大规模的捕杀,这里已然成为候鸟们的“鬼门关”。据当地群众介绍,其中一些地方已成固定的“打鸟点”,其中一些一个晚上捕杀的候鸟就多达2吨。
令人揪心的是,从近期各地林业公安破获的案件来看,野生动物遭到猎杀的事件并不鲜见:在天津,一次投毒就让稀有的东方白鹳总数目减少了近1%;在江西,包括7只珍贵的猕猴在内的多种野生动物惨遭猎杀。
虽然早在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明确规定了对捕杀、出售、收购、运输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各地也出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条例和法规,但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和“无能为力”,让这些法律条文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对此,相关人士建议,要建立保护野生动植物长效机制,既要加大人财物投入构建林业、公安、工商多部门联动的保护机制,更需要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群众利益、经济发展的关系。从国家层面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通过税收杠杆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干部群众从生态保护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