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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女职工劳动保护应该适度 首先保障就业权

2012-05-09 15:49:16 来源: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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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孕妇确实是挺需要这样特别的关注和照顾。

解说:

当涉及到女职工怀孕生育的问题,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越来越多改善和重视。还有一个问题却也不容忽视,那就是性骚扰。

王宝钰:

性骚扰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意见的,特别在工厂里面,男同事或者是男上司,有的讲黄色笑话,大家一起讲。有的用肢体语言,还有站你很近,让你觉得很压抑,就是会讲一些东西。三四十岁女性大多数讲的问题。

解说: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工的性骚扰,今天我们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也看到了这样的内容,有媒体指出,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立法,明确防止性骚扰的雇主责任。我国此前仅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笼统规定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而这次雇主责任的明确,让防止性骚扰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媒体评价,这对于女职工权益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白岩松:

在看到这个新版本的特别规定之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它具体规定这里的内容,而是联想起另外的一些事情。比如说人权、民主和自由,我们都陆续地知道,它是好东西,也有专门的学者说,民主是一个好东西,但是更加重要的是真要让它变成好东西,得取决于我们拥有如何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规,让人们的人权、民主和自由真正地得到保障,在2004年的时候,保障人权就写入了宪法,而在今年的时候,“保障人权”这四个字也被写进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但是更加重要的就是接二连三的,不管是《未成年保护法》,还是《劳动法》,还是这回出台的新版本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它是真正地把保障人权落到细处,可以在这样的法规里头不必再有喊口号似的,比如说保障人权这样的字眼出现,但是它是实实在在对人权的保护,我觉得这一点是看到特别规定之后更加重要的联想,甚至比它里头具体的内容,其实都对未来有更好的一种推动和启示的作用。

接下来回到特别规定本身,我们今天也专门做了一个调查,你认为女职工对于自己有哪些特殊权益了解吗?我们看看结果,不了解的居然达到了76.9%,有的时候了解才是保护权益的重要开始,但是不了解的时候就很难。了解的才有23.1%,你认为什么在影响女职工权益保护的落实,单位在职工面前是强势的48.6%。单位没有执行的外部压力,没有压力当然不会好好干,35.7%。职工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占到了15.7%。

在这个调查里,我们比较关心这个,如果你是未孕女性,对于怀孕是否有担心呢?我们看看担心的几个重要的因素,担心被辞退的占到了38.2%,担心被调职,这个时候可能有些单位不是给你辞退了,而是变通了一种方法,想尽方法把你从现在的位置调到不太重要的位置,等你再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很难再逆转了,大家比较担心,占到了23.8%。担心被减薪的是16.3%,这次特别保护的时候,专家进行解读的时候说,有的单位说,给你保留了基本工资,不对,是上一年平均收入,不光是基本工资,绩效等等收入应该跟上一年加起来不是少很多才对。否则的话,一下回到基本工资,原来挣五千多,现在变成一千多也不行。所以最后如果要是未孕女性对于怀孕是否也担心,真正不担心的只有1/5左右,21.7%。所以看到这样一个新的特别规定的时候,我们还是看到了一点又一点的悄悄的进步,它是实实在在在保障人权,到了女性这个角度的时候,把她的人权真正得以保护。

接下来关心这样几个问题,新出台的特别规定,是不是存在一种妥协,这种妥协是一方面想保护女性的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又担心,如果保护权益太多了的话,他们的就业会受到影响,这是第一。

第二,有了国务院有了总理签署这样一个特别规定,到现实当中能落地吗?能被执行吗?咱们继续看。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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