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上书多部委建议特赦中国“最后的流氓”牛玉强
牛玉强
因为抢了一顶帽子,砸了一扇玻璃,打了一个人,时年20岁的北京青年牛玉强,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狱内表现良好,被多次减刑的牛玉强将在2020年走出监狱的大门。如此,他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走出监狱大门的“流氓”。昨天上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陕西“渭南书案”当事人谢朝平代理律师周泽上书多部委,建议特赦牛玉强及类似罪犯,以维护法律对公民的公平、公正。
“流氓”牛玉强被判死缓
牛玉强案的判决书显示,牛玉强犯流氓罪的“事实”是: 1983年4月24日晚,伙同郑庆和、赵国文、姚从越等人殴打他人;1983年5月的一天,伙同赵国文、姚从越在朝阳区慈云寺大街拦截三名男青年,赵国文把其中一名男青年的军帽抢走;1983年5月的一天晚上,与赵国文将被赵国文怀疑挑拨其与女友关系的刘红家的玻璃砸碎;1983年6月13日晚,与赵国文、靳武、姚从越对跟其发生争执的许林进行威胁和毒打;1983年6月的一天下午,被高建辉纠集,与赵国文、靳武“到朝阳区永安里械斗。因没找到人,未逞”。
适逢1983年中国第一次“严打”,牛玉强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90年,因“流氓罪”服刑六年的牛玉强获准保外就医;14年后,狱警来到他在北京的家中,告诉他:他是两度被网上通缉的“逃犯”。牛玉强遂被带回监狱服刑,按照规定应当计入刑期的14年保外就医时间不计入刑期,牛玉强需到2020年方能出狱,如此,他将成为中国最后一个走出监狱大门的“流氓”。
牛玉强案暴露深层问题
需要注意的一个关键点是,1997年,我国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流氓罪”。按照新刑法规定,牛玉强的行为被定性为寻衅滋事,最多会被处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泽表示,这暴露了新旧刑法之间如何前后承继的问题。“如果牛玉强犯案之初就四处逃窜逃避追捕,一直躲到1997年新刑法实施的话,依据‘从旧兼从轻’的新法适用原则,那么他就有可能不再被追诉,即使被追诉,刑期也最高只有五年有期徒刑。”周泽认为,刑法修改是法治进步的表现,要让包括牛玉强在内的国民普遍地享受到法治进步的成果,但牛玉强服刑至今,不但没有享受到这种成果,还在客观上给人形成极坏的示范效应:“犯案后逃跑是有好处的,没准今后某一天法律一修改,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就不被追究或者只受较轻的追究了,这与刑法规定的自首等制度的目的,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在1997年新刑法通过后,牛玉强再被以流氓罪服刑就已有失公正。石河子监狱(牛玉强现服刑监狱)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在其原判刑期2008年2月13日届满后,再顺延其刑期至2020年2月21日,无论以什么样的理由,对牛玉强都是严重的不公正。”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建议书里,周泽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