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前符合标准的应抓紧上牌
沈阳目前有电动自行车120万辆70%电动自行车不能达到上牌标准
沈阳目前有电动自行车120万辆,70%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市民如果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符合要求应该在7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辖区交警大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交警部门颁发沈阳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沈阳交管部门表示,从2013年5月20日起,沈阳市内达标的电动车可以免费办理牌照。对现有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免费发放牌证。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车,不予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违章咋处罚
1.自行车驾驶人在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走机动车道的,处30元罚款;具体规定是: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的,处50元罚款。
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路口逆向行驶的,处20元罚款。
4.二人共乘电动自行车的,处10元罚款。具体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从事载客运营,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搭载学龄前儿童应当配备安全坐椅。
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严重违反规定载物的,处30元罚款。具体规定是: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6.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处30元罚款,同时收缴非法装置。
电动车重量标准:不大于40公斤
1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
2 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
3 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4 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