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新界
中英两国对前订条约的诠释各执一词,最后引发第二次中英战争(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年)。战争的导火线为中国水师登上英艇“亚罗号”(这艘船船身为西式设计,配备中式索具)搜捕海盗,因而发生冲突。结果两国于一八五八年签订《天津条约》,英国可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国,战事暂时结束。第一任使节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鲁司爵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递国书,但途经大沽突遭炮轰,战火遂于一八五九年再起,到一八六零年始告平息。
从本港早期照片所见,参与第二次远征的英军曾在九龙结营。英军发现当地环境适宜,拟保留九龙半岛驻防,经英国驻广州领事白加士爵士与两广总督交涉后,获得九龙半岛南端(北至界限街)连同昂船洲的租借权。一八六零年,战争结束,订立《北京条约》,九龙半岛正式割让予英国。
一八九五年中日战争结束后,德、法、俄三国曾为中国说项,欧洲各国和日本之后相继向中国要求租借土地。其后,局势紧张,英国认为如要防卫香港,则须取得邻近土地的控制权。
根据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签订的条约,中国同意把九龙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地域,以及235个岛屿,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英国此举仅在针对法俄两国,而非对付中国。中国军舰仍有权使用九龙城的码头,中国仍然保留该处的行政权,“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英女皇会同枢密院议决撤销这项条款,由英国单方面接管九龙城。在此之前,英国人已于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尚有零星反抗,但后来终告停止。新界遂成为香港的一部分,但与市区分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