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回应: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中国银行26日针对快捷支付限额的问题表态称,中行设置转账及交易支付限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客户资金安全。针对不同支付方式设置不同限额主要考虑其安全认证方式与级别不同。例如,中行网上银行支付由银行通过“双因子”、“双通道”的安全认证方式保障交易安全,其支持的支付限额较高;而快捷支付由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静态支付密码和手机交易码完成交易认证,其安全认证等级相对较低。因此,相应的支付限额设置较低。
农行回应: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农行副行长李振江25日在出席农行业绩说明会时表示,下调快捷支付额度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快捷支付以来,发生了很多客户资金被盗的事件,也接收到了大量客户的投诉,有些涉及金额巨大,为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我行积极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了协商,对风险事件进行了逐一解决,也是为了控制客户资金被盗风险,我们最近将快捷支付限额,调整为单笔日累计金额1万元。
工行回应:快捷支付一直“违法"
3月24日,工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处长王鈜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银监会《关于加强电子银行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86号文)的规定,由第三方机构完成安全认证的电子资金转移与支付业务,应至少在首笔业务前由账户所在银行通过物理网点、电子渠道或其他有效方式直接验证客户身份,但支付机构以用户体验为由,不同意客户开通快捷支付首笔业务时到银行签约的这种安排。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2011年开始长达3年,快捷支付一直处于“违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