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度假,销售模式的转型
随着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些老人开始在环境好的地方购房疗养,成为旅游地产的主力消费者。
苇愔做过大量的调查后发现,中国很多老人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维,都会选择在故土固定性居住,即使在异地置业,每年最多只去住一两个月。
“很多所谓的旅游地产,售出的公寓或度假住宅大都是自用的,一年最多也就去一两次,其他时间都是空置的。自用型的度假物业如能成为经营性的物业,这样的旅游地产才是真正的旅游地产。”针对这类现象,知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评价说,“如果要你买一间病房才可以住院,相信很多人会拒绝;但人们却会为一年也去不了几次的度假而买一套房。这种购房如果是投资性而不是自住自用的还可以理解,否则就有些匪夷所思。”
苇愔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像候鸟型的老人们可以不用买一栋房子,而是用相对低廉的价格取得使用权,地产商需要做的是加强医疗、娱乐等配套服务,这样的模式才会形成良性发展。”
这个思路也被温州商人刘春认可,刘春曾于2010年底出任桐乡濮院国际童装城专业市场项目的总负责人,在商业地产领域有10多年的经历。
刘春所倡导的销售模式是分权度假。她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说,“分权度假指的是把度假村的一间客房分成若干产权卖给客户,客户可以每年到度假村享受一定免费的住宿度假方式,还可以通过置换服务享受与其他地方酒店置换服务,实现低成本的旅游目的。”
几年前,中国曾从国外引入过分时度假的概念。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客房的使用权分成若干周期出售给会员。分时度假引入中国时走了国际高端路线,一个份额的价格在20万~30万元左右,由于价格高昂,再加上一些具体操作的公司信誉度不高,这一销售模式被引进中国后“变了味”。
刘春所提倡的分权度假,与分时度假最大的不同是,分权度假的消费者可以获得产权证。比如,把一份度假公寓或者别墅的产权平均拆成10份,消费者通过购买其中的一份获得十分之一的产权,可以获得在其连锁酒店内消费,并可获得物业升值带来的收益。
苇愔认为,分权度假的模式对于中国的旅游地产来说,有着真实的客户需求,但需要从开发商到酒店、旅行社等配套的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各个行业之间如果能协作共赢,就可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的旅游方式,也可为投资者在炒房外提供另一条理财通道。”
(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