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3块钱的锅巴 超市赚走1块2
今天我们继续聚焦物流顽症。现在我手上拿的这袋锅巴,是我的同事在一家超市买的,售价是3块钱。但这袋锅巴的经销商告诉我的同事,这袋锅巴的出厂价只有1块2,经销商运输经销拿走了6毛,而超市则赚走剩下的1块2。那么超市凭什么要赚那么多钱?
刘雪松是北京一家经销公司的经理,他给超市供货已经有十年了。他告诉记者,他代理的某品牌的锅巴,出厂价是1块2,超市售价是3块钱。
刘雪松说:“我进货的价格是1.2元(一袋),我给物美超市的价格是2.55元供给他们,物美超市大概要卖到3块钱。”
提供给超市的价格比出厂价贵了两倍多,刘雪松向记者解释,表面上看来,超市以2.55元买进锅巴,以3元的零售价卖出,似乎只赚了4毛五分钱,但其实,这只是超市的“前台毛利”,还有一部分被称为后台毛利的利润,就是超市通过进场费、返点等各种方式从供货商的手中赚走了。
刘雪松仔细算了这笔帐:“我到结算的时候根据合同的费用再给超市30%倒扣的费用,那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结算的价格是1.8元。1.8元到3元之间的都是它物美赚取的利润。”
刘雪松告诉记者,各个超市收取的进场费名目繁多,包括开户费、节庆费、新店开张费、老店装修费、新品费、条码费、合同续签费、海报费、堆头费、信息共享费、促销员管理费、咨询费、促销服务费等十几种,由于卖场收的各种费用太高,从2010年开始,他已经停止了与物美超市的合作。而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仅规定了百分之十二的扣点,还给他们企业规定了260万销售任务。
刘雪松:“260万要收你12个点,要收这么多钱,但是你要做不到260万,你也要交260万乘以12个点,大概30多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