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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假货“集散地” 维权如何跨过“四重山”
2011-05-10 15:54:3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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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打出网络维权“组合拳”

法律和商务专家建议,破解网络维权难,需消费者、被侵权企业、购物平台、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在民事、行政和司法方面打出“组合拳”。

“消费者应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当然也不能知假买假,为虎作伥。”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齐晓斋说。

更重要的还在于网站的自查和监管。专家认为,网络交易平台方有责任和义务不让假货流通,不仅要积极应对投诉,还要变“事后打假”为“事前打假”,对网店设立一定的准入机制,要求其出示所销售产品的品牌授权证明。

上海虹桥正翰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喜认为,在当前法律滞后于网络技术发展的形势下,应让经营者承担保留虚拟交易记录的义务。

网络购物的执法水平也需要提高。何敏建议,首先,执法人员既要具备及时发现网络知识产权新问题的能力,又要提高对这类问题的执法判断能力,能适量地行使权力;其次,立法对于行政执法的权限应有明确的描述,“网络制假售假不仅仅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还包括版权、商标使用权等,涉及多个执法部门,需要在立法中对各个部门的权限和职责予以明确。”

此外,专家还建议实行网络交易实名制。“从网络商品经营者现行情况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所提及的‘具备登记注册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未明示具体应具备哪些登记注册条件,仍需有进一步细则出台以释疑。”方盈芝说。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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